為了防治實驗室廢物污染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一、廢液暫存間必須專人管理,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二、廢液暫存間只能存放實驗室廢液、試劑空瓶、實驗室固體廢棄物,禁止存放其他藥劑、器材等。
三、當實驗室廢棄物存放到一定數量(1噸以上),管理人員應及時聯(lián)系環(huán)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轉移至有資質的廢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理。
四、產廢實驗室產生的廢物存入廢液暫存間之前,產廢實驗室負責人須先提交申請,批準通過之后聯(lián)系廢液暫存間管理人員轉移廢物,實驗室廢轉入廢液暫存間時應做好統(tǒng)一包裝(液體桶裝、固體袋裝),防止?jié)B漏,并分別貼好統(tǒng)一標識,注明實驗室廢物名稱。
五、實驗室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適合規(guī)定的標簽,標簽上記錄的內容必須包括實驗室廢物種類、只要成分(至少兩種)、數量以及入庫日期,且必須與管理臺賬吻合。
六、裝載液體、半固體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厘米以上的空間。

七、不同類別的實驗室廢物應分別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分別標明廢物名稱,禁止混放。
八、不相容的廢棄物必須分類分開存放,并設隔離間斷,禁止將互相反應的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
九、危險廢物儲存容器要求: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及材質要滿足相應的強度要求;必須完好無損;與危險廢物相容(不相互反應);液體危險廢物可注入開孔直徑不超過7里面并有放氣孔的桶中。
十、各產廢實驗室產生的廢物每次送入廢液暫存間必須由廢液暫存間管理人員核定無誤后方可轉移、登記入庫,同時雙方簽字確認。
十一、每個存放柜前應留有搬運通道,各通道要保持干凈通暢。
十二、廢液暫存間管理人員須作好實驗室廢物出入庫情況記錄,記錄上標明廢棄物的來源、名稱、數量、存入日期等信息。
十三、實驗室廢物暫存期間,主管部門定期進行檢查,防止泄露事故發(fā)生。
十四、必須定期(每周)對貯存的廢物包裝容器及貯存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破損或泄露,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要有檢查記錄。
十五、廢液暫存間內所有警示標識應確保無損壞、丟失等情況,如有損壞、丟失等情況,管理人員應及時上報。
十六、廢液暫存間在不進行搬運時應保持關閉狀態(tài)。
十七、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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